在直播吧10月31日的新闻中,美记Aaron Dodson和Nick DePaula共同撰写了一篇文章,回顾了2003年耐克、阿迪达斯和锐步三家公司对篮球天才勒布朗·詹姆斯的激烈争夺。
那时,詹姆斯在初入职业圈时,曾期望在未来的十年内获得高达一亿美元的合同。然而,当他与阿迪达斯进行谈判时,发现他们的合同条款中只有部分金额是受保障的,这让他和他的团队感到有些失望。
与此同时,锐步公司则提出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报价。他们为詹姆斯提供了一份长达六年、远超一亿美元的球鞋合同,并且还附带了额外的惊喜奖励,这些奖励将直接提供给詹姆斯和他的母亲。这一慷慨的报价显然给了詹姆斯极大的吸引力。
然而,经过深思熟虑,詹姆斯最终选择了耐克公司开出的七年八千七百万美元的合同。这个决定至今仍被视为篮球界的一大壮举。因为詹姆斯与耐克的这份合同不仅金额巨大,而且他的加盟也极大地提升了耐克品牌在篮球领域的影响力。直到今天,詹姆斯与耐克的这份合同依然是篮球运动员签下的金额最大的新秀合同。